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财政局、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改革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印发了《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3号),就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推动我省建立完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支撑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含国防专利)的质量监测、绩效分析和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