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他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满足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标准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全省征集2024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聚焦推动重大战略实施。要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布局,找准服务重大战略关键环节,加强标准研制。
——着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围绕建设质量强省、新型能源强省、交通强省、数字河北、乐享河北等重点任务,提高先进地方标准供给规模,推出一批可视可感可行的标准项目。
——引领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强对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分析研判,聚焦现代农业、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冰雪文旅、养老医疗等产业实际,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集群式融合发展、联动提升。
——强化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发挥好标准在链接科研与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重要作用。主动汇总、深入研究、精细分析相关领域优质创新成果,鼓励纳入地方标准制定规划。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申报范围
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各行业、各领域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要求,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广泛动员、系统研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重点考虑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急需的标准项目,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我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提出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请。2024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范围如下:
1.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产业发展等方面所需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优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方面优先;未来产业中空天信息、绿色氢能、前沿新材料、基因与细胞、先进算力等方面优先);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所需标准(数字乡村建设、智慧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农业新品种创新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与改造等方面优先);
3.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方面所需标准(生活性服务业中养老扶幼、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全民健身、公共文化等方面优先,生产性服务业中电子商务、现代商贸物流、共享经济、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优先);
4.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节能节水、低碳环保、生态修复和保护等方面所需标准(碳达峰碳中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优先);
5.社会治理、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信用、公共安全等社会管理方面所需标准(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智慧监管、营商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优先);
6.数字经济、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军民融合等方面所需标准;
7.聚焦京津冀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京津冀协同所需标准;
8.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领导批示等方面所需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申报制定涉嫌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地方标准,如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农产品质量、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要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复、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等方面的标准。
三、申报程序
省地方标准的提出单位为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标准的申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部门、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区域性特殊要求以及有关市场监管业务标准项目的申报。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项目,应与京津行业管理部门和标准化管理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申报。
各标准起草单位(包括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对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评估、论证等前期预研,认真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见附件1)。为保障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时,应提供地方标准项目草案。
各标准起草单位在申报前可通过有关网站进行查询,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已发布或列入计划的地方标准重复。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盖章后,根据标准归属行业选择提出单位,报送提出单位进行初审。
各标准提出单位要严格把关,在收到起草单位报送的计划任务书后,应对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急需程度,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业务能力,以及避免与现行有效标准重复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项目任务书上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一般盖章时间应在截止申报时间前20天以上,为起草单位留足网上上传时间)。初审工作也可交相应的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
各标准提出单位可统一组织或由起草单位分别在网上报送申报材料,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省委、省政府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网上申报方法按《地方标准网上申报指引》进行(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鹏、高宇 0311-67565170、67565177
附件:1.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
2.地方标准网上申报指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