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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设立第十四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474号)

2022年03月04日 16:31  点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七四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四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2022年3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四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日


上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 下一条: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第一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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