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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

2023年11月10日 14:52  点击:[]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3〕435号)要求,经各地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遴选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拟定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3413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一条: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过渡办法的公告(第559号) 下一条:关于就《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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